推進區域綠色低碳發展方面,首先是大力推動能源結構優化,在保障區域能源安全的同時,持續推進重點地區煤炭消費總量控制,促進能源電力低碳轉型,提高省間互濟互保能力。
其次是推動交通綠色低碳發展,共建軌道上的長三角,推進海鐵聯運發展,提升水水中轉比例,深化區域船舶和港口的污染防治和綠色化協作。
第三是推進產業綠色發展,繼續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和傳統制造業轉型升級;通過綠色低碳供應鏈、綠色領軍企業等的培育,提升行業綠色化發展水平。此外,將加快推動區域性排污權交易、綠色金融等制度創新,力爭進一步形成一批可復制、可推廣的政策制度。
來源:太陽能發電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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