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5月30日,廣東省發展改革委、廣東省能源局曾發布《關于印發廣東省促進新型儲能電站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》提出:2022年以后新增規劃的海上風電項目以及2023年7月1日以后新增并網的集中式光伏電站和陸上集中式風電項目,按照不低于發電裝機容量的10%、時長1小時配置新型儲能,配置新型儲能電站投產時間應不晚于項目本體首次并網時間。
2023年6月以后,廣東省能源局為推動風電、光伏項目有序開發,廣東省此前提出相關舉措,包括:全面核查已備案項目、開展競爭性配置資源、建立重點項目清單、配置儲能等。
來源:國際能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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